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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内涵解读(第七期)

发表于:2025-04-29 来源:

2.1.1 生师比

基本要求:

(1)全校生师比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

(2)各专业的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

(3)合理的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 与学生学习辅导,自有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 50%。

内涵分析:

全校生师比基本达到国家合格标准(18:1)。生师比为折合学生数与教师总数之比,教师总数为专任教师加外聘教师的一半的和。其中,专任教师是指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教师,隶属于教学科研部门,并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民办高校专任教师计算方法: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 (含) 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 1:1 计入,聘期一 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 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在分析生师比时,评估专家除考察总师生比外,还要分别考察各专业教师数量,尤其是新办专业的专业教师数量是否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避免用总师生比掩盖个别专业师资不足问题。考察教师数量除查看人事部门提供的资料外,还要分析合班上课学生数和教师工作量。

专家列举的别校存在的问题:

自评报告数据与实际评估考察到的数据不一致;分专业生师比过高,不计公共课师资的情况下应不高于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