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学院"三年总结报告"反馈会的通知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建专项工作组工作推进会
教学建设工作组师资教学工作量专题工作会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实践教学工作组校外实践基地评建工作推进会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教学条件建设与利用工作组工作推进会
答:教育部规定评估结论为“通过”的新建本科院校,五年后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两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对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采取限制招生、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停止其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