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学院"三年总结报告"反馈会的通知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建专项工作组工作推进会
教学建设工作组师资教学工作量专题工作会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实践教学工作组校外实践基地评建工作推进会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教学条件建设与利用工作组工作推进会
答:针对艺术类高校在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方面呈现的差异和特点,合格评估指标作了如下调整:
一是将“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改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35%”。
二是艺术类高校中的主讲教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艺术类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视同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