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学院"三年总结报告"反馈会的通知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建专项工作组工作推进会
教学建设工作组师资教学工作量专题工作会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实践教学工作组校外实践基地评建工作推进会
评建办公室组织召开教学条件建设与利用工作组工作推进会
答:《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教高〔2011〕9号)明确指出,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有五种基本形式:一是开展学校自我评估;二是实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三是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探索国际评估。合格评估是国家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新建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一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形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这些院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将进入审核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