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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组织机构

发表于:2021-04-07 来源:评建办公室

关于调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

吉校字〔2023〕29号

 

京成双校区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拟于2023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为贯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加强我校评估评建(简称“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相关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学校合格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

一、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阙海宝 王培民

常务副组长:马常松 阎开印

副 组 长:潘京蓉 王 敏 王桂琴 刘 召 边保旗 吴玉颖

成   员:彭建设 袁 丁 许燎源 张泽明 帅青红 陈金良 侯乐荣 胡郁青 孔令翠

      王 茜 李小平 殷 雄 王 王 高 明 施一飞 倪 雨 李 刚 何 琳

      张 帆 杨昆呈 郭 斌 王珏翎 刘闽瑞 杨静茹 张 明 谭 波 景文东

工作职责:

(一)领导全校评建工作,制定评建工作的方针、政策与目标,对评建中的重要工作做出决策和指导;

(二)审议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状态数据等重要材料;

(三)协调解决评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认真落实理事会、校长办公会关于评建工作的决议与要求。

二、校院两级分别成立评建办公室

(一)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办公室

主   任:马常松(兼)

常务副主任:王 王 高 明

副 主 任:施一飞 张泽明 倪 雨 李 刚 何 琳 张 帆 杨昆呈 郭 斌 王珏翎

      刘闽瑞 杨静茹 张 明 谭 波 景文东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及副院长(助理)、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秘   书:廖明阳 梁 峰 李胤东 张 静 王 谦 刘 倩 李徐超 杨金哲 陈 阳

      涂桓彰 罗 惠 杨云刚 杨雅兰 尹以威 郭一蓉

工作职责:

1.制定评建工作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的任务分解和具体要求,拟定评建工作进程表;

3.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和流程,分解评建工作任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评建工作;

4.制定评建工作的各种文件与规定,编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等学习相关资料,编印评建工作简报;

5.组织起草《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6.组织起草《吉利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

7.组织起草《校长报告》;

8.负责收集、整理、编印各类各级评估的制作标准与格式规范,建立学校评建资料室(库);

9.督促、检查、考核迎评促建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总结和汇报评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10.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评估专家事宜;

11.组织开展专项诊断评估、全仿真模拟评估、省级预评估;

12.完成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评建办公室

主任由各学院院长担任,组织相关人员完成评建相关任务。

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评建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学院评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阶段性评建工作任务;

3.根据评估指标要求完成所有支撑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并向各指标的牵头单位提供所需的各类基础材料;

4.完善各二级学院相关发展规划及各类教学管理实施文件;

5.完成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建办公室布置的其它任务。

(三)职能部门成立合格评估工作组

各职能部门评估工作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确定本部门的评估工作联系人并报学校评建办公室备案。

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和基本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评估工作;

2.建立健全本部门的管理制度、管理档案和评估的背景材料,组织撰写本部门承担的评估报告并收集相关支撑材料;

3.配合学校评估工作,向相关工作小组提供所需评估资料;

4.按照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实施各项评估工作。

三、成立专项工作组

为推进评建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按照一级指标和迎评迎检工作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须充分理解指标内涵,认真分析现状,明确工作预期目标,制定专项评建工作方案,并有效实施。通过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专项评估与全面评估相配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协调,全面推进学校评建工作。

(一)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专项组(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

组 长:阙海宝   王培民

副组长:王桂琴

成 员: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党委工作部、质量保障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教师队伍专项组(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

组 长:刘 召

副组长:张泽明   刘闽瑞

成 员:人力资源部、教务处、质量保障处等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三)教学条件与利用专项组(牵头部门:财务处)

组 长:王 敏   吴玉颖

副组长:杨昆呈   李 龙   景文东   倪 雨   杨静茹   罗文忠

成 员:财务处、教学资源中心、教务处、图书馆、资产管理处、成都铭福后勤等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四)教学规范与专业课程建设专项组(牵头部门:教务处)

组 长:马常松

副组长:施一飞   王 蓉   王晓丹

成 员:教务处、质量保障处、财务处、教学资源中心、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五)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专项组(牵头部门:质量保障处)

组 长:边保旗

副组长:高 明

成 员:质量保障处、教务处、党委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人力资源部、招生就业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

(六)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专项组(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

组 长:王桂琴

副组长:李 刚 殷 雄 阳素萍 武从罗

成 员:学生工作部(含心理咨询中心)、校团委、教务处、质量保障处、宣传部、人力资源部、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七)材料建设组(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组 长:马常松

副组长:王 王

成 员:评建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财务处、人力资源部、教务处、教学资源中心、学生工作部、质量保障处、图书馆、资产管理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雅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八)量化指标工作组(牵头部门:评建办公室)

组 长:阙海宝

副组长:高 明

成 员:评建办公室、财务处、人力资源部、教务处、教学资源中心、质量保障处、图书馆、资产管理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体育与健康学院、博雅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九)迎检工作组(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

组 长:王桂琴   王 敏

副组长:张 明   李 龙   兰本良

成 员:校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评建办公室、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全体人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根据迎检工作需要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1.接待小组

小组长:张 明

成 员:校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等部门全体人员

2.联络员小组

小组长:成 雯

成 员:校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等部门全体人员

3.后勤保障小组

小组长:李 龙   兰本良   罗文忠

成 员:后勤处、保卫处、成都铭福后勤等部门全体人员

(十)访谈考察组(牵头部门:党委工作部)

组 长:王培民   马常松   刘 召

副组长:张 帆 倪 雨   郭 斌   王 蓉

成 员:党委工作部、教学资源中心、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部门全体人员

(十一)校园文化与环境建设组(牵头部门:宣传部)

组 长:王培民 王 敏 王桂琴

副组长:何 琳 李 龙 罗文忠

成 员:宣传部、党委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图书馆、保卫处、成都铭福后勤负责人。

(十二)评建督查组(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

组 长:阙海宝

副组长:刘 召

成 员:张泽明 刘闽瑞 王   王 高 明 施一飞   倪 雨 李 刚 何 琳 张 帆

    杨昆呈 郭 斌 王珏翎 杨静茹 张 明   谭 波   景文东

 

特此通知。

 

 

吉利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