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成立于2004年8月,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专业机构,评估中心秉持“对国家负责、为学校服务”的理念,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评估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实施高等学校教学、办学机构教学和专业教学工作的评估。
2.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为教育部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3.开展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高等教育评估(认证)专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根据政府授权与有关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签订有关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协议。
4.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的民间国际交流与合作。
5.开展评估专家的培训工作。
6.承担有关高等教育评估的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7.开展教育部授权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评估中心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新建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程教育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医学教育认证,以及国际联合认证;同时开展了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年度高等教育质量报告研制等工作。
近年来,评估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党组工作部署,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努力破除“五唯”顽瘴痼疾,聚焦主责主业,以“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为抓手,推动高等学校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以本为本”、实现“四个回归”、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践行教育报国初心使命。
评估中心将坚持主动对标对表中央精神和教育部党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和专业能力建设与融合,大力提高评估、认证、监测工作质量和队伍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国际一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专业机构,为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