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提交的通知
吉评字〔2022〕13号
京成双校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82号)文件规定,深入开展材料审核。参评高校要在教育部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公式,按照校领导指示和评估评建工作要求,现需责任部门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部门
1. 要有主体责任意识,统筹该材料涉及的各项评建任务协助部门,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各评建任务协助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2. 材料提交需按照《吉利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档案材料建设与整理规范》(吉评字〔2021〕3号)文件整理;
3. 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清单》(见附件)准备相应材料。
二、提交时间
9月30日18:00前
三、材料提交
各责任部门请将相关材料按照《清单》中的要求提交至评建办公室王王主任处(邮箱:wangwang@bgu.edu.cn)。
附件:《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清单》(请通过OA系统下载)
特此通知
吉利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