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利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8日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达评估结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江璋,010-66097825;电子邮箱: moepgc@163.com
单位:吉利学院
2022年9月28日